各学院(部):
根据《武汉科技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办法(试行)》(武科大党学〔2020〕6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评选第一届“武汉科技大学十佳辅导员”,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0年11月至2023年11月连续在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目前在岗的一线专职辅导员(含副书记)。
二、评选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担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
2.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努力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示范。
3.素质能力过硬。站位高、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
4.育人实效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能够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政治领导、思想引导、情感疏导、学习辅导、行为教导、就业指导,在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教育、新冠疫情防控、“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学生社会实践、学生心理健康等重大工作推进中,担当作为,作出积极贡献,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得到学生广泛认可。
5.示范作用显著。能够发挥自身工作优势和科学研究专长,形成特色工作品牌,积极参与辅导员工作室的创建工作,起到示范作用,引领带动一批辅导员成长发展,推动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提质增效。
6.近三年考核结果为“优秀”或“合格”。
三、评选程序
1.学院推荐。学院依据通知要求以及辅导员工作表现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辅导员参加评选(每学院限推2名,研究生辅导员由研工部组织推选,党委副书记自主报名,单列推选,均不占用学院推荐名额),候选人于2023年11月30日前填写《“武汉科技大学十佳辅导员”候选人推荐表》《“武汉科技大学十佳辅导员”候选人推荐汇总表》并报送个人生活照一张、网络宣传材料(限300字)(见附件,电子版)。
2.组织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结合上报的事迹材料和日常工作表现,遴选确定“武汉科技大学十佳辅导员”候选名单。
3.名单公示。学校对候选人名单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4.表彰奖励。学校审批通过授予“武汉科技大学十佳辅导员”荣誉称号,并在本学期“百炼成钢”辅导员职业能力培训时进行工作展示。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十佳辅导员”的评选工作,严格评选标准,突出业绩导向,坚持德绩兼备,以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作为主要衡量标准,优中选优,注重听取候选人同事和学生的意见,确保推荐最优秀的辅导员参加评选。
2.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师生监督。对工作过程中的弄虚作假、拉选票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者的参评资格,年度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11月20日
附件:
1.“武汉科技大学十佳辅导员”候选人推荐表
2.“武汉科技大学十佳辅导员”候选人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