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大学部门(单位)小微权力清单—党委学生工作部 |
| 序号 | 职权名称 | 行使依据 | 基本程序流程 | 行使主体 | 1 | 资助中心印章使用 | 1.《武汉科技大学大学生资助中心岗位职责》 2.《武汉科技大学学生工作部廉政风险点防控清单》 | 1.学生通过学校门户进入网上办事大厅,填写资助中心用印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资助中心老师对学生提交的材料对用印申请进行审核,在系统内操作通过申请或退回申请,并填写修改意见 3.用印申请被退回的学生根据修改意见修改自己的申请表单,并上传相应的附件材料。 4.资助中心再次对学生申请进行审核 5.用印申请被通过的学生,凭借相关系统页面到双校区线下办理点办理盖章手续。 | 武汉科技大学学生工作部 大学生资助中心 | 2 | 勤工俭学薪酬发放 | 1.《武汉科技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试行)》 2.《武汉科技大学大学生资助中心岗位职责》 3.《武汉科技大学学生工作部廉政风险点防控清单》 | 1.校内各用工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在用工前申请设置固定岗位,在临时用工前向学工处提交用工申请。 2.校内各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用工学生招募,管理用工过程,核算用工人员工时。 3.用工单位将用工情况通过网络办事大厅提交给学生工作部。 4.学生工作部依据用人单位提交的工时核算工资,按月统一通过学校财务系统进行支付。 | 武汉科技大学学生工作部 大学生资助中心 | 3 | 奖助学金 评定 | 1.《武汉科技大学大学生资助中心岗位职责》 2.各类奖助学金对应的管理办法,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武汉科技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管理暂行办法》(党学[2021]6号)、《武汉科技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党学[2020]4号)等有关文件 | 1.根据具体奖助学金种类所对应的管理办法及各学院的参评基数进行奖助学金名额分配。 2.部分奖助学金评定需要学院提交评定细则。 3.将奖助学金名额下发给各学院,由各学院依据评定细则及名额进行评定。 4.学院评定完成后,将评定结果提交给学校。学校对学院的评定情况进行复核。 5.学校将全校评定结果进行公示。 6.评定全过程,设立学校及学院两级咨询渠道,接受学生的咨询、反馈及投诉。 7.接到投诉后立即启动调查。对不实投诉及时回应并耐心驾驶。核实对评定过程中的错误做法及时纠正。对错误的评定结果及时纠正。 | 武汉科技大学学生工作部 大学生资助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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